| 索引号: | 4114000060-sqsjytyj-00000104 | 发布机构: |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|
| 成文日期: | 2025-07-26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| 文 号: | 教体法规〔2025〕53号 | 所属主题: | 行政规范性文件 |
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
各县(市、区)教育体育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,局机关各科室、局属二级机构,市直各学校:
根据《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26号)规定和《商丘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商丘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教育体育局对2025年3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研究决定,继续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,修改1件。(详见附件)
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。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,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。
附件:1.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 件目录(6件)
商丘市教育体育局
2025年7月25日
